【山东省济南市】2023年第二批电瓶车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

时间: 2024-06-30 22:08:14 |   作者: 内燃叉车

  2023年第二批重点产品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流通领域电瓶车产品2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 GB17761-2018 等标准的要求,对电瓶车产品的尺寸限值、整车质量、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充电器,蓄电池防篡改)、电气装置(电气强度,导线布线安装,短路保护)、整车标志(号牌安装的地方,整车编码,产品合格证,电动机编码,铭牌)、车速提示音(km/h,dB(A))、车速限值、结构(突出物,防碰擦,脚蹬间隙)、制动性能(干态)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平阴县赵军车行销售处、济南市济阳区金达电动车销售中心、济南市钢城区文达电动车超市、济南市莱芜区力达电动车销售部、市中区蕾蕾电动车经营部、南山区子洋摩托车修理中心、济阳区豪庭摩托车行、济南市长清区玉艳电动车销售商行、商河县维宇电动车维修部、济南章丘圣井刘宁车业经销部、济南市莱芜区金箭电动车经营店11家销售者的11批次产品不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尺寸限值、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蓄电池防篡改)、整车质量、车速限值、结构-防碰擦、车速提示音(km/h,dB(A))项目。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电瓶车以其便利、环保等特点,成为了大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据统计,目前,全国电瓶车保有量,已近三亿辆。然而,电瓶车在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不少安全事故。选购和使用时建议:

  1.购买电动自行车首先查看该经营单位是不是具备合法营业资质(营业执照),经营内容是否与真实的情况相符;

  2.购买电瓶车注意查验产品的国家标准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CCC 认证),实际销售的车辆与随车证书、合格证信息是否一致,要买产品与合格证信息一致的产品;

  3.不购买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 CCC 认证,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瓶车;

  4.不购买各类经过改装、拼装的电瓶车,对已购买的电瓶车产品不私自进行改装;

  5.购买电动自行车产品时要向商家索证索票,并保存好随车的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