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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计划(2008版)发布 具体根底费率表
时间: 2024-01-08 04:19:47 | 作者: 产品中心
中新网1月11日电 1月11日,我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了交强险职责限额调整计划,并赞同了由我国稳妥行业协会上报的交强险费率计划。新的交强险职责限额和费率计划将于2月1日零时起施行。
你协会《关于上报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费率计划的请示》(中保协发〔2008〕3号)收悉。经研讨,批复如下:
一、赞同你协会拟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费率计划》(2008版)。
二、调整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计划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履行。现行的交强险保单采纳加盖批注的方法可接着运用至2008年3月31日。
三、调整后的交强险费率计划施行后,到2008年2月1日零时稳妥期间没有完毕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产生路途交通事故的,依照调整后的职责限额履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产生路途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职责限额履行。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条例》规则的景象外,不得免除交强险合同。
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费率计划(以下简称费率计划)适用于经我国稳妥监督管理委员会赞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事务。
本费率计划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根底费率表及阐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费率起浮方法、稳妥费的核算方法和免除稳妥合同保费核算方法等4个部分组成。
《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根底费率表》结构、费率水平全国一致(除拖拉机和低速载货轿车)。现将表中需阐明事项清晰如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按机动车品种、运用性质分为家庭自用轿车、非经营客车、经营客车、非经营卡车、经营卡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8品种型。
2、非经营客车:是指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组织从事公事或在出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直接方法收取运费或租金的客车,包含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组织为从事公事或在出产经营活动中承租且租借期限为1年或1年以上的客车。
用于驾驭教练、邮政公司用于邮寄事务、快递公司用于快递事务的客车、警车、一般囚车、医院的一般救护车、殡葬车依照其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客数,适用对应的企业非经营客车的费率。
3、经营客车: 是指用于旅客运送或租借,并以直接或直接方法收取运费或租金的客车。
4、非经营卡车:是指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用或仅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不以直接或直接方法收取运费或租金的卡车(包含客货两用车)。卡车是指载货机动车、厢式卡车、半挂牵引车、自卸车、电瓶运送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送车。
用于驾驭教练、邮政公司用于邮寄事务、快递公司用于快递事务的卡车依照其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质量,适用对应的非经营卡车的费率。
5、经营卡车:是指用于货物运送或租借,并以直接或直接方法收取运费或租金的卡车(包含客货两用车)。卡车是指载货机动车、厢式卡车、半挂牵引车、自卸车、电瓶运送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送车。
6、特种车:是指用于各类装载油料、气体、液体等专用罐车;或用于清障、打扫、清洁、起重、装卸(不含自卸车)、升降、拌和、发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或适用于装有冷冻或加温设备的厢式机动车;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作业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查看等机动车;或专门用于牵引集装箱箱体(货柜)的集装箱拖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