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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为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装上“保险栓”
时间: 2024-04-30 05:08:26 | 作者: 解决方案
(记者邱瑜通讯员王美君)近日,记者从县质监局获悉,从5月底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使用单位使用非法制造、安装的设备等情况做集中整治,要求各使用单位自觉停用非法升降机,自主拆除或聘请有升降机改造资质单位对设备做改造,改造完毕后,经质监部门检验合格,方可登记使用。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是指采用电动葫芦或液压等驱动,具有载货吊笼的垂直吊装设备。据悉,凡使用该类设备的企业均列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具体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纳入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升降机。指额定起重量500kg且货厢最大有效面积2.1m2的升降机,属企业自我管理的通用机械设备,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使用运行安全;第二类是纳入特种设施安全监察升降机。指额定起重量500kg或货厢最大有效面积2.1m2的升降机,纳入《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GB28755-2012)等相关法规规范管理。简易升降机的使用参数应控制在以下范围内: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500kg;额定速度不大于0.3m/s;停靠站数不大于4站;提升高度不大于15m。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调查摸底、全面治理、整改提高、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积极带领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上的水准,努力减少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伤亡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县质监局局长鲍杰和记者说,各乡镇(街道)现已进入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排查摸底阶段,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升公司治理隐患的自觉性,组织发动企业组织自查自纠并填写《简易升降机使用单位自查表》。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升降机,各排查人员还现场发放《简易升降机隐患整改告知书》,要求企业限期自行整改。整治行动自开展以来已初显成效,各排查人员对摸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治,消除了一些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了企业主的安全意识和生产管理上的水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为我县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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