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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梅庆君
时间: 2024-04-09 11:33:58 | 作者: 小九体育直播官网/仓储设备
1.今年我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正式实施,那么我们生活当中哪些属于特种设备呢?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共八大类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于2013年6月29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的颁布,标志着我们国家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迈出了新步伐。法律集中体现了以人为本,靠法律和制度来加强安全监管,保障平安建设 的宗旨,也体现了我国平安建设走上了法治化、现代化的进程。
一是增加了对特种设备经营、销售环节的监管。以前特种设备的经营和销售环节的不在监管范围内,现在法律将经营、销售环节也纳入监管范围,如果经营者销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将同样面临处罚;
二是确立了特种设备的召回制度。大家都知道汽车有缺陷召回制度,现在特种设备也建立了召回制度,对存在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必须组织召回,保障了使用者的安全和权利。
三是确立了事故赔偿民事优先的原则。民事优先原则是指在发生了事故后,责任单位的财产在同时支付处罚和民事赔偿的时候,或者其他欠债的时候,当财产不足以同时赔付的时候优先赔付老百姓、优先赔付消费者。原则体现以人为本,对建设平安中国,保护老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是一个重大的发展政策。
截至2014年3月底,全市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698家,在用各类特种设备19407台(其中:锅炉1904台,能承受压力的容器4624台,电梯4590台,起重机械7162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1072台,大型游乐设施54台,客运索道1条),另外还有100万只左右的气瓶。
全市共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等生产单位140家,主要包括不锈钢管、阀门等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元件制造企业以及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生产企业。
近几年,全市特定种类设备数量年均增长15%左右,特种设施安全态势总体平稳,事故死亡指标均控制在省、市指标范围内。今年,全市发生1起特定种类设备安全事故,死亡1人。
4.现在丽水全市正在开展特种设施安全“百日专项行动”,梅总工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开展的有关情况?
好的。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1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死亡1人,特定种类设备安全隐患时刻威胁着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态势极其严峻,因此决定在全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的重点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两大类设备。包括近年来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相关事故)多发的不锈钢管、阀门、制革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冶金、交通工程工地、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和场所以及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现场安全管理薄弱、以及设备数量相对较多的使用单位。重点打击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违法违规特别是“三非”(非法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两超”(超期未检、隐患超期未改)、“一无一违”(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等违法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自5月15日开始,为期100天。分三个阶段实施,分别是自查自纠阶段、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和总结提高阶段。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从重、从严、从快,坚决予以打击,毫不手软,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近年来,随着电梯的普及使用,电梯安全方面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对此,我省出台了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这对电梯安全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电梯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环节多,影响因素复杂。从电梯选型和配置到土建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招投标,从电梯设计制造到销售、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维修、改造、报废等诸多环节,都直接影响电梯使用安全。
电梯安全牵涉诸多不同责任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尤其是近年来电梯特别是住宅电梯快速普及和增长,电梯市场责任主体结构变得复杂,呈现不同利益取向,电梯主体责任不清晰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监管合力不够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已逐步凸显为社会管理问题。现行的电梯监管体制机制,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电梯监管的新要求。
《意见》从“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角度,重点在电梯监管体制、机制、措施设计上有较大突破。“立足当前”着力破解难题;“着眼长远”着力构建电梯安全大监管工作机制,努力形成监管机制完善、安全措施到位、应急救援及时、矛盾纠纷化解有效的电梯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电梯监管水平,不断改善电梯安全状况。
6.现在政府对电梯安全问题十分重视,那么在《意见》中对电梯安全提出了什么样的总体要求?
即牢牢把握一条主线――“政府统一领导、镇(街)属地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大监管体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公正局面。
一是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不断完善公安部门电梯事故应急救援110联动机制和区域覆盖的维保企业互助救援机制。进一步完善以使用单位为主体、维保单位为主力、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
二是推动老旧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省政府电梯文件明确,各级政府要建立老旧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经费筹措机制、落实物业管理补贴政策优先保障老旧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经费。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建立完善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制度,及时更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零部件。
三是逐步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鼓励建立使用管理权者为参保主体,电梯产企业、检验机构参与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形成保险保障参与的电梯安全风险救助机制,提高赔付能力。
一是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明确乡镇(街道)履行包括日常巡查、组织协调、经费保障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形成电梯安全矛盾、纠纷从发生、管控到消除的基层化解机制努力实现电梯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治理、保安全的作用和效果。
二是使用管理者“保安”机制。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共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使用管理者,所有权多元化的电梯推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实行使用管理者电梯安全首负责任,并通过电梯授权使用管理格式化合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政策意见明确责任、义务,让电梯使用管理者担当起“保安”功能。
三是落实维保责任机制。一方面,电梯使用管理者选择优质维保单位、强化对维保单位的监督,推动电梯维保责任机制的落实;另一方面,推行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制造企业终身负责制,明确电梯制造企业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维护保养、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指导责任,制造企业建立健全维保责任体系。
四是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确立了乡镇(街道)实行“网格治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使用管理、维保单位落实相应职责、开展自查自纠。
7.现在电梯使用已经很普遍了,那么,作为电梯使用者的乘客,乘电梯时要养成哪些好习惯?借今天这个机会,请梅总工给大家提个醒。
事故规律研究表明,电梯故障、事故与社会公众安全文明乘梯关系紧密。电梯乘坐方式不正确,超载、超时、粗暴操作、撞击电梯、小孩玩耍、遇电梯故障强行扒门等,都可能会增加电梯故障、事故的发生。因此,乘客要养成安全文明乘梯好习惯。
首先,要牢牢记住“四严禁”警示:严禁推门、严禁扒门、严禁靠门、严防坠落。
二看。层门打开后,看清轿厢是否已到达平层。特别要注意,如轿厢还没有到达所在楼层就跨进去,就会酿成人员坠落事故。
第三,坚持文明乘梯。要像爱护自己的爱车一样,爱惜电梯,一些不文明习惯行为会导致电梯故障:如随意在电梯内扔垃圾、倒水;随意乱按或用钥匙等硬物粗暴拍打按钮;电瓶车随意驶入碰撞电梯;随意让宠物在轿厢内活动,等等。
1、迅速把每层楼的按键都按下,当紧急电源启动时,电梯可以马上停止继续下坠;
2、整个背部和头部紧贴电梯内墙,呈一直线,运用电梯墙壁作为脊柱的防护;
3、如果电梯内有扶手,最好紧握把手,这是为了固定位置,防止因重心不稳而摔伤;
5、膝盖呈弯曲姿势,因为韧带是人体最富含弹性的一个组织,所以借用膝盖弯曲来承受重击压力,同时踮起脚尖。
乘梯时一旦因故障被困时,要保持冷静。乘客可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来进行求援。保持冷静,等待救援,绝对不能做出扒门等危险动作。救援中应与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听从指挥。
9.现在老百姓家里的液化石油气瓶使用较频繁,在液化石油气瓶使用的过程中要注意些什么事项?
1.使用前一定要注意看液化气钢瓶保护罩上的检验日期标记,过期是不可以使用的。
2.液化气钢瓶的放置位置不要靠近热源和明火,不能在阳光下曝晒。不准用火烤、浇热水等方法加热钢瓶。
4.点燃液化气的方法是“先点火,后开气”,到火等气,儿童不要单独开关液化气。
5.如发现液化气钢瓶泄漏时,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散气,千万不可点火,也不要开关电器设备,防止引起泄漏气体爆炸着火。
6.液化石油气用户,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否则极易产生泄漏,引发火灾与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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