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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商场人堆里穿梭的小火车!你有证吗?司机培训过吗?出事谁负责?
时间: 2024-04-12 00:48:21 | 作者: 小九体育直播官网/仓储设备
原标题:昆明商场人堆里穿梭的小火车!你有证吗?司机培训过吗?出事谁负责?
现在各大商场为了招揽顾客,特别是为吸引儿童,想出不少办法,无轨观光小火车便是一些商场的必备项目,二三十元就能让孩子上车环游商场一圈。但由于没固定轨道,小火车的运行也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安全吗?撞到人咋办?相信不少人心存疑虑。近日,在昆明人民西路上的一个商业广场上,这种小火车就闯祸了……
5月19日晚上7点左右,昆明市民冯先生带着自己3岁的宝宝到位于眠山公交车场旁的金地兰亭广场游玩,没想到在广场上运营的无轨观光小火车开过来把孩子撞倒并卷进了车底,所幸,孩子没有生命危险,但满身的伤让人看着心疼。
冯先生说,“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事发后我们才得知小火车是无证经营,当时开车的还是临时人员。现在,小火车商家和商场都在相互推诿,推卸责任。”
冯先生回忆,“孩子在小火车前面五六米的位置,虽然小火车速度并不快,但还是直接从正面撞击到了孩子,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估计是驾驶人没看到前面有人,直接都撞了上去,还把孩子卷到了车底。”冯先生说,现在孩子后背和肚子位置大面积擦伤,腿上有多处挫伤。
5月22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来到冯先生所反映的金地兰亭广场走访发现,小火车并没有运营。小火车色彩斑斓,一个车头四节车厢,整体长度在10米左右。除了小火车,广场上还有一个旋转木马、四五辆小电摩托以及几台摇摇车,在售票亭记者见到了这些儿童娱乐设施的负责人毛女士。说起当天的事故时,毛女士表示,“事情发生后我们及时将孩子送到了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全面检查,同时也垫付了医疗费。为了安全起见,让孩子留院观察。”
对于冯先生的说法,毛女士有不同的意见,“当天晚上小火车照常在金地兰亭广场上运营,冯先生的女儿滑着滑板车走在先,身边并没有一点人监护,小火车行驶速度也不快……”毛女士表示,“我们这几天已经积极地和冯先生进行协商,孩子家长要求赔偿8万元,不过我们并没有推卸责任的意思,无论如何,该我们负的责我们肯定不推脱。”
当记者问到是不是有相关证照和资质时,毛女士表示,“在进场的时候就向商场交了各项材料,不过营业执照目前还在办理。”
其实这样的小火车在昆明个多个商业中心或广场都能见到。在广福路和滇池路上的几个大型商业中心,就有类似的小火车在运营。记者观察发现,一般都是大人带着孩子上车,但是车上并没有安全带,车辆行驶的轨迹也没有完全固定的路线,在人群中穿梭的小火车只能靠摇铃和司机的叫喊来提醒游客让路。
在滇池路上的一购物中心,这看到一辆正在运营的小火车,记者观察小火车,看到每节车厢里都贴着“乘客须知”,在前车头处贴着“营业执照”,但记者始终没找到小火车的品牌以及有关生产厂商的任何信息。
“小孩子都很喜欢,有时还追着跑,我觉得不是很安全。”市民刘先生说,商场内顾客的注意力都在购物上,稍不注意就会出现意外。
“这种小火车没有固定轨道,存在着安全风险隐患。”小周说,孩子们在商场内玩起来没有防备,万一被撞了怎么办?
不少带孩子的家长和记者说,每当小火车开动时,他们都会抓紧孩子,不让他们乱跑。但对于小火车是否有相应的安全资质或规范,没人说得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的人说,购买这种无轨观光小火车不需要任何条件或证件,只要商场同意,有人愿意买就可以发货。因为最大工作速度和运行高度都未达到特定种类设备的要求,因此厂家只需出具质检合格证书和说明书即可。小火车是否属于特定种类设备要看是否是在运行中的行驶速度大于2m/s。
记者还在网上搜索了小火车厂商的信息。据了解,这种小火车的材质大多是玻璃钢,根据做工以及型号大小不同,价格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
“驾驶操作很简单,不需要培训。”郑州的一家制造商和记者说,这种小火车的速度能调节,平均时速大约7公里。小火车的价格虽然不低,但当记者提出是否有相关资质以及安全检测证书时,几乎所有的制造商都和记者说,没有相关资质,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一年内可以不要钱维修。其中一家位于连云港的厂商和记者说,这种小火车目前不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范围内,不需要任何资质。当记者对安全性能提出疑虑时,制造商却表示,出了安全事故只能自行承担。
记者了解到,观光小火车顾名思义就是观光用的,一般的话大多数都用在景区、公园、度假区等地,和我们常见的列车和高铁等不同的是,这种观光小火车属于特定种类设备,只允许在厂(场)内行驶,并且还有限速的要求,观光小火车不属于机动车,不归交通部门管制,也不用驾驶证,属于特定种类设备,要到当地的技术监督局上厂(场地)牌照,驾驶人员学习相关的知识取得特定种类设备操作证就可以驾驶了。
据记者了解,观光小火车是景区常见的一种游乐设备,从设备分类来看,观光小火车属于特定种类设备,目前,国内对于特定种类设备制造商颁发的特定种类设备制造许可证就是观光小火车较为重要的一个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在特种设备领域,各制造、使用、检测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不能取得TS认证,国家将不允许其进入特种设备的相关领域开展经济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十八条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定种类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定种类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三个条件,并经负责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才可从事生产活动。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认为,商场并不是游乐场所,而无轨观光小火车属于观光游乐设施,即使小火车的速度很慢,但在人流量较大的商场中运行,稍不注意就会出现意外。商场应该给前来购物的顾客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如顾客在商场内被小火车撞伤,在排除顾客及监护人自身问题外,经营方和商场都要对此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中仅将高空及高速运转的大型游乐设施纳入了监管范围,对于平均运行速度小于2米/秒、运行高度距地面不足2米的小型游乐设施并没有说明。无轨观光小火车的最大运行速度和运行高度都没有达到特定种类设备的要求,所以商场内的小火车并不在特定种类设备范围,故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安全监管。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应法律法规,规范无轨观光小火车的生产、销售及使用。同时,负责小火车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游乐场小火车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对每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记录,并由参加监督检查的游乐场无轨观光小火车安全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游乐场无轨观光小火车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除此之外,对驾驶无轨观光小火车的人员也应进行监管,驾驶人员应当持有证照并经过上岗培训方可取得驾驶小火车的资质。
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对应的补充责任。”故租赁商场内外场地从事儿童游乐经营,假如慢慢的出现设备事故导致消费者受伤,经营方应对此负责,但商场在选择入驻商家时有注意的义务,若随便租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出了问题商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质量上的问题造成他人损害,生产厂商也要承担对应责任。
日前,昆明市民冯先生带着宝宝到位于眠山公交车场旁的金地兰亭广场游玩,可是没想到却发生了一件惊心的事:广场上运营的无轨小火车开过来,把孩子撞倒并卷进了车底。所幸,孩子没有生命危险,不过满身的伤让人看着心疼不已。
冯先生和记者说,“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事发后我们找到小火车运行的负责人才得知,是无证经营,而且当时开车的也是临时人员。现在,小火车商家和商场都在相互推诿,推卸责任。”
冯先生说,虽然小火车开动时速度不快,车头处也有人引导,但商场里本身就人流密集,小火车体积非常庞大,长长的车体很占空间,尤其是在转弯时,车尾处根本看不到。再加上小孩子们“不受控”的特点,稍不注意,就容易撞上正在行驶的小火车。
22日上午,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来到冯先生所反映的商业广场走访发现,小火车并没有运营。
说起这个小火车,不少带孩子的家长和记者说,平常来这里,孩子都要坐小火车,每当小火车开动时,他们都会抓紧孩子,不让他们乱跑。但是对于小火车是否有相应的安全资质或规范时,则没有几个人能说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