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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列入《特定种类设备目录》特定种类设备相关如何管理
时间: 2024-06-10 21:20:26 | 作者: 解决方案
随着特定种类设备监管领域执法监督管理力度的慢慢地加强,企业使用特定种类设备的成本逐步的提升,许多商家制造、销售不纳入特定种类设备目录的相关设备,部分企业也乐于使用这类设备来规避监管,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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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特定种类设备目录,最重要的包含锅炉、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元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10个种类,目前特定种类设备都纳入了监管,但目前很多事故发生在在特定种类设备目录外相关设备,比如揭阳造成2死2伤的事故,就是特定种类设备外相关设备。
特定种类设备目录外相关设备,指不在现行《特定种类设备目录》内,但仍需重点加强安全管理的部分非特定种类设备类机械设备,目前此类设备存在一定的监管缝隙。特种设备目录外相关设备慢慢的变成了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明显问题,暴露出特定种类设备目录外相关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存在着明显的盲区和死角,职责不对接、监管不得力、措施不落实等问题比较突出。
很多商家以自制非标机电设备“未列入《特定种类设备目录》”、“不需监管检验”吸引买家,获取销售竞争优势,特别是价格低,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受到很多个体商户以及手工作坊等小微企业主的青睐,相关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无视安全风险,存在侥幸心理,存在的安全风险辨识不足,很多使用单位在明知相关设备只用于载货不能载人的情况下,仍违规使用设备运载人员。一旦因不正确使用发生意外事故有几率会使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市场监管局联合各板块、应急管理部门、街道社区格外的重视特定种类设备目录外相关设备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对管辖区内特定种类设备目录外相关设备的监督管理力度,通过摸底排查、宣传引导、安全评估、执法推进等步骤,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警示经营主体用于载人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要求的电梯,并依法合规使用。
以电动葫芦作为驱动装置,通过钢丝绳带动货箱用于运载货物的升降设备(事故详见)
市场监管局依然是特定种类设备目录外相关设备监管的主体监督管理的机构,对特定种类设备目录外相关设备开展执法检查,对评估不合格、拒不整改等且接着使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应急管理局依照《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实施行政处罚。对评估中发现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构建和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住建部门、社区街道针对辖内使用特定种类设备目录外相关设备相关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压实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督促物业权属单位落实相应的安全责任。
对负有使用安全责任的场所、设施,依法安装安全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检测,确保正常运作,并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责任。
特种设备目录外相关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应该作为一个整体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不应人为的进行割裂或阻断而实施选择性监管,在客观上造成推诿扯皮、推脱责任等监管不力的工作局面。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通力合作、积极努力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扭转当前非特定种类设备目录相关设施安全事故多发、高发的被动局面。对此,各监管单位应联手对此进行梳理再监管。坚持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相统一,强化特定种类设备目录外相关设施安全管理。
(一)摸清设备底数。各单位(以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主管住建部门为主)充分的发挥安全网格作用,做全面排摸,掌握辖区内相关设备的品种、数量、分布等情况并登记造册,解决因设备掌握不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带来的失管、脱管问题。各单位在摸排时应根据铭牌、出厂资料等信息确认设备品种,对于因无铭牌、无出厂资料导致没办法判别的,可邀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检验测试机构等技术机构或技术专家协助判别。
(二)制定检测和管理要求。根据目录外设备底数,参照目录外设备安全评估技术方面的要求和规范化管理参考标准,分类制定规范化管理参考标准,明确设备本体安全评估检验测试方案、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措施及管理作业人员上岗要求。在确定评估检验测试方案时,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主,可邀请行业协会、相关生产企业代表、使用单位代表参与制定。
(三)开展综合整治。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根据设备本体及使用情况,针对性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对破坏房屋建筑结构、违章搭建、非法占地、堵塞消防通道及检验测试评估存在严重安全风险隐患且无法整改的设备,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自行拆除。企业拒绝拆除的,应由相应职能部门认定违章违法后,由综合执法局依法予以拆除取缔。
对经现场检查或技术评估认定属于特定种类设备应依法纳入特定种类设备监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检验机构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监督检验、使用登记,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对符合消防、建筑等基本安全的相关设备,依据规范化管理参考标准,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和全员安全培训,确保设备经安全检查评估排除设备安全隐患,确保落实安全管理机制及配备专业作业人员方可投入使用,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主,应急管理部门、住建部门、消防等部门配合。
(四)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按照问题“发现、整改、督查、销号”流程进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对相关设备使用中涉及的危害房屋结构安全、违法占地、违章搭建、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在设备安全检验测试评估中认定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拒不落实整改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规定,坚决予以查处。
(五)加强企业宣传教育。各单位应组织相关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宣传及警示教育,切实提升使用单位安全准则规范使用相关设备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落实长效治理机制。按照法定职责及专班职责分工落实长效治理,根据整治开展实践优化提升,在对存量设备做排查整治过程中,建立新增添的设备流程及安全管理要求,深化相关设备技防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